华东:
自2008年10月26日起,国航北京——宁波航线新增ca1839/40航班,执飞频率为每日一班。航班于当日10:20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起飞,12:35到达宁波;回程航班于当日13:25从宁波返回,15:40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执飞机型空中客车a319。
华南:
自2008年10月26日起,国航新开北京——柳州航线,航班号为ca1859/60,执飞频率为每日一班。航班于当日11:50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起飞,15:10到达柳州;回程航班于当日16:10从柳州返回,19:00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执飞机型波音737-300。
西部:
自2008年11月1日起,国航北京——重庆航线新增ca4129/30航班,执飞频率为每日一班。航班ca4129于当日08:00从重庆起飞,10:20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回程航班ca4130于当日11:25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起飞,13:55到达重庆。执飞机型波音737-300。
自2008年10月26日起,国航北京——成都航线新增ca4119/20航班,执飞频率为每日一班。航班ca4119于当日18:00从成都起飞,20:30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回程航班ca4120于当日21:30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起飞,次日凌晨00:10到达成都。执飞机型空中客车a321。
自2008年10月26日起,国航北京——昆明航线新增ca4169/70航班,执飞频率为每日一班。航班ca4169于当日10:10从昆明起飞,13:10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回程航班ca4170于当日14:25从昆明起飞,18:00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执飞机型空中客车a319。
如有变动以当日电脑订座系统显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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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航国内航空运输票价及适用条件
自2008年10月26 日起执行(出票日),若有变更另行通知,未尽事宜按厦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执行。
适用 对象 | 舱位 | 票价类别 | 票价率 | 退票 | 客票变更 | 自愿签转 | 不定期客票 | ||||
名称 | 代码 | 自愿退票 | 非自愿退票 | 自愿变更 | 非自愿变更 | ||||||
同等舱位变更 | 不同舱位变更 | ||||||||||
成人 | 头等舱 | f | f | 150% | 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 | 始发地退票:退还全部票款。
经停地、备降地退票:退还的票款应能保证旅客能够继续旅行至目的地,但不得超过原付票款。
明折明扣联程、来回程已使用部分航段后退票:票面价扣除已使用航段票款,退还未使用航段全部票款。 | 免费变更航班/日期 | 降舱:按相应舱位自愿退票办理,收取退票费;另购新票,不收取变更费。 升舱:原客票全退,另购新票,不收取退票费、变更费。(直销机构可用oi指令换开) | 因采取旅客安排措施而发生的票款、逾重行李费和其他服务费用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 允许 | 允许 |
经济舱 | y | y | 100% | ||||||||
b | y90 | 90% |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 免费变更航班/日期一次,再次变更每次收取票面价5%的变更费。 | 不得 签转 | ||||||
h | y85 | 85% | |||||||||
k | y80 | 80% | |||||||||
l | y75 | 75% | 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费 | 免费变更航班/日期一次,再次变更每次收取票面价10%的手续费。 | 不允许 | ||||||
m | y70 | 70% | |||||||||
n | y65 | 65% | |||||||||
q | y60 | 60% | |||||||||
t | y55 | 55% | |||||||||
v | y50 | 50% | 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 | 每次变更航班/日期收取票面价20%的变更费。 | |||||||
x | y45 | 45% | |||||||||
儿童 | 头等舱 | f | f/ch | 75% | 按相应舱位规定办理 | 允许 | 无成人陪伴儿童不允许 | ||||
经济舱 | y | y/ch | 50% | ||||||||
婴儿 |
| - | f/in | 10% | 免收退票及变更费 |
| |||||
y/in | |||||||||||
说明:
1、 该适用条件仅适用于散客,团体旅客另行规定。
2、 票面价是指机票上列明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包括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等税、费。
3、 办理非自愿退票须有厦航或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的业务章及说明,并据以办理退票手续。
4、 婴儿不占座位。如需占用座位,应购买儿童票。每一成人旅客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的婴儿人数应购买儿童票。
5、 儿童旅客购票,无论专用舱位或其它折扣舱位,均须在姓名后面加注chd字样,据以减免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儿童旅客退票及变更按其相应舱位规定办理。
6、 明折明扣舱位可组合使用,适用条件按相应舱位规定执行。
7、 表中未列明的舱位应执行该舱位相关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则按上述适用条件办理。
8、 以上适用条件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未尽事宜按《厦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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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ANA国际线接续的ANA日本国内线航班订座舱位变更的通知
本事项将作如下变更,特此通知,请转达相关人员
1、 概要
从2008年10月1日起,ANA国际线连接的ANA日本国内线的订座舱位将由过去的“Y/M”舱扩大至“Y/B/M/H”舱。(头等舱的订票舱位不变。)
ANA运价中所含的日本国内航段,以与之接续的国际航段的订座舱位相一致。详细内容请参考一下各项说明。
由于订座舱位的变更,对于一部分已经预订过的记录,需要作订座舱位的更正,务请协助办理。
2、 新的订座舱位
(1) 新订座舱位变更的对象航班
ANA国内线全部航班(包括其他公司运营的与ANA代码共享的航班)。
(2) 新订座舱位开始实行日期
自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预约的记录。
*10月1日以后,其他代理人系统(CRS)中,舱位将由F,Y,M变更为F,Y,B,M,H。
(3) 新订座舱位的表示内容
■ ANA国际联票运价(中国出发普通运价、中国出发的ATS的ADD ON运价)
国际段票种类 | (例) | 国际段订票舱位 | 日本国内线接续舱位 | |
到2008年9月30日为止订的预约 | 从2008年 10月1日开始订的预约 | |||
商务舱票 | C普通运价 | C/J/D | Y | Y |
TOKUTOKU C/CLS | ||||
SUPER TOKUTOKU C/CLS | ||||
经济舱 | Y普通运价 | Y | Y | Y |
普通票 | ||||
经济舱 | IATA PEX | Y/E/B | Y | Y |
特别票 | 星空联盟环球特惠套票运价 | |||
经济舱 | 中国出发经济舱 | M/S/K/H/W | Y | B |
中国出发ATS | 各种TOKUTOKU运价、 | |||
HAYAWARI等特惠运价 | ||||
团队运价 |
| G/W等 | T | M |
■ 单独出票的国内航段运价
国内段cpt | 日本国内航段舱位 | 对应票种类 |
F | F(不变更) | premium 运价 |
Y | Y(不变更) | 经济舱普通单程运价 |
M(不变更) | VISIT JAPAN STAR JAPAN AIRPASS |
3、 关于订座舱位的变更方法
新的舱位从10月1日开始实施。对于9月30日前用旧的舱位订座的记录,仅限在10月以内,可以按旧的订票舱位出票。对于11月1日以后的出票,需要对应运价和相应的新舱位,变更订座,并由订座的原始制作者重新预约。
届时,有关SSR的信息,也需要重新输入。
(1)过渡处理对应期
2008年10月1日~2008年10月31日
请于上述期间,根据各种运价所对应的新舱位,做订座变更。
此外,10月1日~10月31日期间,使用旧的订座舱位也可以出票。
11月1日以后不再接受舱位的订座变更,敬请注意。
(2)需要重新订座的舱位
ANA国际线的订座舱位 | ANA日本国内线的新订座舱位(需要重新预约的舱位) |
M/S/K/H/W | B |
G舱(团队运价) | M |
(3)关于预约变更过渡期间,国内线订座状态的回答
1) 即使对象舱位的国内线没有空位,对于在9月份,舱位变更前已经取得订座的记录,可以作HK处理。这种情况时保留旧的订座信息,新的舱位HL预订后,与全日空各办事处联系。以新的舱位订妥座位后,请立即将旧舱位的订座取消。
2) 10月1日以后用旧舱位(Y)预约后,再变更为正确的新舱位订座时,或者应乘客的要求,需要变更日期,如果相应的舱位没有空位时,将按照正常的候补处理,敬请注意。
4、 其他
(1) 各代理人系统(CRS)的空座查询页面中,有可能需要时间变更为新的订座舱位。如果该舱位无法显示时,请直接向ANA确认。
(2) 按旧舱位已经出过的票不需要重新出票
但是,由于订座变更需要变更为新的订座舱位时,请按新的订票舱位订座,并做换票处理。
(3) 日本国内线的里程累积规则不变。
4.有关舱位变更的问询,请与ANA各相应的办事处联系。
ANA中国地区统括室
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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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中国机票代理人网>>>>
中国bsp数据处理中心 (dpc)
关于缩短结算周期后交寄凭证时间的有关通知
尊敬的国际航协认可代理人:
中国bsp将于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十一月第三周)开始执行每周两次结算,为了使代理人提交的退票单等纸质单据能够及时准确的送往各相关航空公司,现对凭证的交寄方式做如下规定:
1、 北京代理人:
交票时间仍为每周一全天和周二上午半天,需将上一周的两个结算期的凭证做明显区分。
2、 非北京代理人:
邮寄时间仍为每周一,但代理人需将上一周两个结算期的凭证分别装信封,并在信封上注
明结算期(格式如:081103期)后再装邮袋/箱寄出;如涉及多家代理人的,不仅要在信封上注明结算期,而且还要注明代理人航协编码(格式如:080xxxx或083xxxx)
3、 建议代理人做完退票后使用全屏方式打印退票单
建议代理做完退票后使用全屏方式打印退票单,以保证退票单上有退票日期、航协编码等内容,以便更好的区分结算期。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bsp数据处理中心服务台:010-64513322
bsp数据处理中心
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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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中过机票代理人网 www.17u.net/plane
关于改变缴纳国际航协客运代理人 2009年年费和证书费方式的重要通知
国际航协认可国际、国内客运代理人:
根据国际航协中国客运销售代理规则810c第15款及中国国内客运销售代理规则第14款规定,作为国际航协认可客运代理人每年需缴纳年费。为了进一步方便代理人,并与全球的年费缴纳方式接轨,特此决定国际航协客运代理人2009年年费和证书费的缴纳方式变更如下:
2009年年费和证书费统一在2008年10月第五个结算期(10月27日-11月2日票款的缴纳期),通过bsp清算一并收取。
具体步骤:
1. 2008年11月7日起,可在代理人平台下载账单的界面查询自己公司应缴纳的年费金额。
2. 请代理人务必于2008年11月11日中午11:00之前将足额的年费存入自己的bsp专用账户中。
注意事项:
l 2008年10月bsp第五个结算期(10月27日-11月2日票款的缴纳期)是唯一缴纳期,不能在其它结算期结算。
l 该期结算时,代理人务必首先把当期票款存足,否则系统会自动用年费金额去补足当期票款。如果因此造成无法足额及时缴纳年费,产生年费滞纳金,进而影响到代理人资格,责任由代理人自负。
l 08-0 国内客运代理人不管身份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各自单独查询、缴纳自己的年费,不允许互相替缴。
l 08-3 国际客运代理人自身为总公司的,需要为自己同为08-3国际客运代理人身份的分公司缴纳年费。该总公司的年费账单已包含总公司和分公司(08-3)的所有金额。(如该公司有08-0分支,此分支自己缴纳,不允许替缴)
l 如贵公司未能按时缴纳年费,贵公司还须从2008年12月起按月支付滞纳金。如在限定日期内仍未缴纳年费及滞纳金,根据有关规定,贵公司国际航协代理人资格将不予保留。08-0 国内客运代理人的月滞纳金为人民币100元;08-3 国际客运代理人的月滞纳金为50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比价: $1=¥6.849)。
联系人: (为了节省您宝贵的时间,代理人请拨打自己对口的联系人)
08-0 国内客运代理人: 顾垚 010 64480161
郭毅 010 64298035
薛莲 010 64480162
08-3 国际客运代理人: 李曦 010 64480160
徐娇 010 64480586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北京办事处
二00八年九月
来源于:中过机票代理人网 www.17u.net/pl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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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中国机票代理人网 www.17u.net/plane
尊敬的国际航协认可代理人:
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今年“十一”国庆节的假期为9月29日至10月5日,bsp办公室将于9月29日至10月5日停止工作。
请各位代理人关注以下bsp办公室票证发放时间的调整和变化,并根据本公司实际销售的需要,提前做好票证申请的准备:
1. 9月27日-9月28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bsp办公室正常发放票证;
2. 9月29日-10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日) 法定假日bsp办公室停止发放所有票证;
请代理人在9月29日至10月5日不必提交领票申请。
3.10月6日 (星期一) bsp办公室恢复票证发放工作;
请代理人在asd的规定时间内提交领票申请。
谢谢合作!
中国bsp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
本文来源于:中国机票代理人网 www.17u.net/pl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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